家庭农场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申请家庭农场需要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陕北200亩以上),果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20亩以上,茶园面积50亩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鸡存栏1万羽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必须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可以有短期雇工。一业为主,只经营1到2种产业,精通技术才能提高产量和质量,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

3.农场主是农民身份。只有具备以上条件即可申请家庭农场。

法律依据:《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耕地、林地、山地、滩涂、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可以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申请登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

(二)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三)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期限应在五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经管)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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