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津贴发放规定2020

如题所述

“特殊岗位津贴发放规定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此之前,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等。
最新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项目、执行范及标准
一、行政机关特殊岗位津贴项口
1、警衔津贴
文件依据:人薪发(1995)112号、国人部发(2006)
发放范围:各级公安、安全,监劳教管理部门和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评定投子警衔的在职人民警察(不含工始人员)
发放标准:二级监263元,三级警249元,一级警督235,二级警督223元,三级警督211元,一级警司199元,二警司187元,三警司175元,一警员16元,二警员155元。
2、人民警察值岗位津贴
文件依据:国人部发(2006)81号
发放范围及标准:县(市)级人民政府所属公安,安全机关和县(市)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监所监、劳教所监区(大队)以下单位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市(地)级人民政府所属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机关,市(地)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监所、监_、劳教所机关的人民警察执勤时,执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不含工勤人员)。
3、事计人员工作朴贴
文件依据:人发(1997)119号
发放范围:国家各审计机关和列入审计署编制的事计署派驻国务院部委、地方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不含工人员)发放准: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为每人每天2元。
4、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
文件依据:人发(1992)17号
发放范围:乡,镇(街通)以及县辖区的司法助理员。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0.6元执行。
5、监察纪检工作人员办案补贴
文件依据:人发(1997)120号
发放范围:列入中央纪委,监察部行政编制的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省、地(市)、(市),多(镇)纪检,监察机关办_人员(不含工野人员发放标准:办_人员每人每天2元。
6、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位津贴
文件依据:人发(1997)118号
发放范围:各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书记员及其他办案辅助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2元。
【拓展资料】
7、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
文件依据:人发(1997)1号
发放范围:各_人民注院的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及其他办_助人员(不含工人员发放准:每人每天2.2元。
8、密码人员岗位津贴
文件依据:国人部发(2004)26号
发放范围:党委机要局、公安局专从事密码工作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发放标准: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80元,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100元,工作满20年以上的120元。
9t、检察官检察津贴
文件依据:国人部发(2007)106号
发放范围:各人民检察院中评定检察官等级的在职检察官。
发放准:首席大检察宫340元,一大检察官318元,二级大检察官298元,一级高级检察官278元,二级高级检察官262元,三级高检察官246元,四级高检察官233元,一级检察官220元,二级检察官210元,三版检察官200元,四检察官190元,五级检察官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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