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教育惠民政策有哪些

2010年最新教育惠民政策有哪些

1、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

根据《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06]67号)规定,我县从2006年秋学期开始,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施免收杂费政策。对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进行补助,其收取学生的杂费不予收取。对学校因免杂费而减收的部分由政府财政予以安排,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2、继续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为: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为:按照苏教基[2007]27号和苏教办基[200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省教育厅公布的《江苏省2008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内征订的一至九年级学生用教科书,包括国家课程教科书、地方课程教科书(含小学写字及习字册、小学劳动技术,初中写字及习字册)以及有关学科补充习题(含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图册和填充图册(含历史、地理、历史与社会)、英语磁带。

3.建立从小学到高中的政府助学政策。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予以补助,补助范围为寄宿生的人数15%,补助标准为小学生500元/学年,初中生750/学年,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其家长可按规定程序向就读学校进行申请。

二是普通高中阶段。建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学,补助范围为10%,补助标准为800元-1200元/学年。

三是职业教育阶段。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规定,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可享受1500元的生活费补助,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由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助学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的银行储蓄卡中。

4.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享受免收住宿费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09]272号)规定:从2010年春学期起,对农村(包括省辖市所属农村乡镇;县及县级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

5.对2009年高等学校毕业后到灌南乡镇企事业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就读期间的学费由政府财政补偿。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苏财教[2009]71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单位服务期满3年(含3年)以上的,其就读期间的学费由政府补偿,每学年补偿标准的上限为6000元,实际缴纳学费低于6000元/学年的按实际缴纳数补偿,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学年的金额实行补偿。补偿年数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学制计算。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可到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领取并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表》进行申请。(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 陈慧 陈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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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4
2009年,内蒙古教育系统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今年初提出的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继续关注民生,促进教育公平,教育惠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一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今年,根据国家新颁标准,自治区再次提高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小学由农村牧区的265元、县镇的280元统一提高到300元;初中由农村牧区的395元、县镇的410元统一提高到500元。同时,免除了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范围学校的寄宿生住宿费,由自治区按每生每年小学100元、初中12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补助。年内,自治区共下达各种保障经费17.7亿元。

二是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一是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33个牧业旗中职学生实行免除学费资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2009年秋季学期下达资金3267万元,免除3.6万名中职学生学费。二是继续做好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年内,分配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国家奖、助学金2.2亿元,资助高校学生101782人,奖助学金资助覆盖面达31%;下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1601.4万元,受助学生80055人;发放汶川地震灾区在我区高校就读学生特别资助资金166万,资助592人;下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2.6亿元,资助19万人;下达了200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资金1590.2万元,资助15902人。三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已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66亿元,获贷学生3. 2万人。

三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建设,明确将大学生职业、创业和就业教育课列为高校必修课,并在全国率先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专任教师纳入教师职务系列。开展“创业之星”进校园活动,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取得实效,全年通过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 “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民生工程”等途径选拔安排高校毕业生9000余人。组织开展了全区大学生预征入伍政策宣传与咨询活动,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人数达到1200名。2009年,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78776人,平均就业率为76.50%,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