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相关文件,事业单位不参与劳动社会保险缴纳,而是按工作年限到退休时核发工资。现我属于事业单位不到退休年龄时,自己辞职。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就算个人到社保购买,那我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这段时间的待遇,能够折算或者转换吗?到社保问了,社保说以个人名义重新缴纳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到退休年龄可领取。这就跟社会人员参保一样的待遇,而且还是重头交起。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能否告知解决办法?不然的话白给国家打20年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