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女儿不想给女婿

如题所述

父母房产赠与女儿,不想给女婿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女婿要写一份放弃房屋产权的证明才可以。
1、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赠与女儿是婚前的话,那么如果该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产业,在离婚的时候,只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另一方是不予分割的。
2、如果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后的话,则视为对女儿、女婿双方的赠与,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女儿所有。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写女儿的名字,但是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候,需要女婿要写一份放弃房屋产权的证明才可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