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警衔及对应级别大详解!

如题所述

我国警衔主要分为警员级警司级警督级警监级四个级别:

其中还有学员警衔和见习警官警衔,学员警衔也就是警校生日常佩戴的一拐,这种警衔广泛佩戴于全国公安院校与司法警官院校的学员因为毕业不能保证是否从事警察工作所以这种警衔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代表警察身份。

见习警官警衔。

这种警衔一般为两种人佩戴,第一种为已经成为正式人民警察但是正处于实习期,第二种为协警或辅警佩戴(说白一点就是没有执法权的临时工作人员),学员警衔与见习警官警衔在某些学校可能进行混带这是由于管理不严格或者方便实习需要而造成的按照法律规定正规警察院校学生在校期间是不允许佩戴见习警官警衔的。

警员级。

实际上该警员级警衔已经在我国被取消这是由于人民警察法与公务员法的冲突造成的。《人民警察法》规定高中(中专)以上学历都可报考人民警察,但实际上由于人民警察属于公务员序列,《公务员法》规定的成为公务员的最低学历为大专以以上。

因此就造成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在实际上无法成为正式人民警察,而警员级的警衔恰恰是为高中、中专毕业生而设立的。随着士兵转业制度的终结,截止目前此项警衔已经完全没有佩戴的可能。

综上所述在我国目前实际上已经没有此级别的警察如果说见到某人佩戴只能说是他没有按照规定佩戴。

警司级。

此种警衔在我国警衔制度中对应的是初级警官。也是数量最庞大的一类警衔。

这主要分为三种:三级警司(一杠一星)、二级警司(一杠两星)、三级警司(一杠三星),

由于我国的学历和行政级别存在一定挂钩,因此不同学历授予的警衔也是不同的。

成为正式警察,完成实习期后,大专以及本科毕业生授予三级警司警衔。

硕士研究生授予二级警司警衔。博士研究生授予一级警司警衔。(至于具体警衔与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不要着急后面在表),这里无论清华北大还是三本专科是一样的,只要考入警队,警衔都是按照上述警衔执行。

警督级。

此种级别对应我国惊险制度中的中级警官一般情况下,都要从警10年以上才可以佩戴(高学历除外)。

警督主要分为三种:三级警督(二杠一星)、二级警督(二杠两星)、三级警督(二杠三星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别“督查”与“警督”。

“督查”是一个警钟,也称为管警察的警察,类似于我们上小学时候的管纪律的值周生。

而“警督”则是警衔,两者一个是工作性质,一个是警察内部级别。

(国内绝大部分的警察都是在警督这个警衔上干到退休,因此这个级别的警衔也是每个警察都能达到的,只不过早晚而已)。

警衔篇总结:

在我国大陆地区,警衔与行政级别并不是完全对称,很有可能出现一个警衔级别较低的警官指挥警衔级别高于他的警官的现象。这里和香港的警衔制度有很大差别。

至于具体的对应关系如下: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到这里警衔和行政级别才开始完全对称)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这里要注意的是:这个对应级别是以警衔为基础的,意思就是说你有了这个警衔才能有机会去争取相应的级别。但有了高警衔(警监除外),并不意味着你能有很高的级别或者职务。

例如:一个佩戴二级警司的警官很有可能指挥一名高于其4个级别的一级警督来完成任务。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二级警司最大可以做到职务上县局副局长,而一级警督最小可能仅仅是个无职务仅有级别的主任科员,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是: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职务高的警官担任指挥人员。在职务相同的情况下,由警衔高的警官担任指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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