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是公务员吗

如题所述

行政执法是执行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方式,它涉及法定国家行政机关及获得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这种行为对于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以及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行政强制执行是国家行政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对于保障法律的顺利实施和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至关重要。由于行政强制执行以强制为主要特征,因此,该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运行的适当性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的基本权利。因此,规范和限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成为许多国家行政法的重要议题之一。
在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制实践,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首先,在执行主体上,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独特模式。其次,在执行手段上,直接强制措施的数量远多于间接强制。再次,在执行程序上,主要采取法院“非诉讼化”的“申请与形式审查”方式。最后,在监督和救济方面,主要通过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来实现。
尽管制度已初步建立,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合理性得到认可,也不意味着法治化程度已经提高。行政执法中包含的行政处罚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对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有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
2. 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使用行政处罚权。
3. 负责公共场所的占用设施以及商业摊点、街面装修改建的审批。
4. 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如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 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如无照商贩、违规摊点等行使行政处罚权。
6. 对违反公共交通法规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
7. 对违反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如没有或伪造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十九条要求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第四十条强调,在给予行政处罚前,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四十二条指出,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