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离婚之后户口迁回娘家步骤:
1、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申请(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4、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离婚之后,女方会选择将户口迁出,但是,在这点上并无法律的硬性规定。所以,在离婚之后,女方也可以选择户口保持不变,与前夫还是共用一个户口,只不过户口簿上多了一个离婚的标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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