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是文言文中的实词,不是
虚词。
“感”在文言文中的词性有两种:一是动词,意思是感动、感慨等,在句子中作谓语。例如:帝感其诚,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列子·汤问•愚公移山》(感:感动)又如:感极而悲者也。——范仲淹
《岳阳楼记》(感:感慨)二是名词,意思是感觉,在句子中作主语或者宾语。例如:故作此赋,以纾惨恻之感。——
陆机《愍思赋序》。
按照古代汉语(文言文)对词的分类,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属于实词,副词、介词、连词、
助词、叹词属于虚词。“感”这个词只有动词和名词两个词性,是名副其实的实词。
判定文言文中的一个词是实词还是虚词,可以从词性、词义的角度去衡量,也可以从语法功能上去考察。实词有实在意义,能够充当主语、宾语或谓语。虚词一般不表示实在的意义,不能充当句子的主语,谓语,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