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燕郊(三河市)本地户籍居民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并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需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
根据廊坊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燕郊)、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廊坊市的外来人才购房,需取得居住证,并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需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可参照廊坊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信贷政策。
扩展资料
燕郊(三河)购房人资格审核:
1,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户籍不在三河市域内的居民家庭; 审核购房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 但属于引进的外来人才审核购房申请人 (含配耦及未成年子女) 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居住证、市人社部门开具的引进外来人才证明、市人社部门与其签订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 但取得了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三河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城镇社会保险) 审核购房申请人 (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
1、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标明,对非本燕郊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
2、对符合国家和燕郊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燕郊的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对持有燕郊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燕郊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燕郊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4、持有燕郊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扩展资料:
1、此前,在2017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曾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广阳区、安次区、永清县、固安县等地区贯彻执行。
2、意见中规定:“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与本实施意见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措施。环雄安新区和环首都重点地区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门槛、从严调整限购措施。”
3、即对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