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的时候在温江买房,因为我和妻子都没有购买社保。丈母娘的社保刚好可以购买,于是我们买房的时候就将房子的所有权写在了丈母娘的名下,妻子的户口在早几年就迁移到我这边来了,(新房就没有我们的名字),小孩子20年9月就要上小学了,但是我们没有新房的户口所有权(房子是我出资购买的,而且按揭还款都是我通过转账到丈母娘银行卡进行偿还贷款的,在买房之前,我妻子已经开始购买社保了,到目前也有1年半左右了),我想问一下孩子在新房附近上小学读书该怎么办?我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谢谢回答,还有个问题是新房是期房,房产证还没下来,然后就是按揭房,如果以赠予方式转移到我和妻子名下,是不是还要等到房产证办好或者按揭结清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