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3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明确表示,要全面取消消防单位临时资质: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全面停止受理和审批新的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已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仍按照临时机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其临时资质有效期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但不得超过2019年10月1日。
消防临时资质早晚要取消,这则通知的公布表明在今年10月临时资质将永远成为过去。国家弱化资质,强化人员要求,这是发展趋势,这样才能更有力的规范消防市场,保证消防项目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