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

如题所述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
(一)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核算中心定期出具各种报表,单位的各项资金运行情况一目了然,这样决策机构在分配有限的财政资金时,就更具有合理性和准确性。对各单位的支出还可以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控制。另外,还可以实现管理层对下属单位的全程控制。实行集中核算后,可直接指挥核算中心,事先布控,防范于未然。
(二)有利于发挥内外监督作用
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由会计机构的人员去执行,在日常的审核程序中,对于违反规定的支出,及时制止,起到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作用。在外部监督方面,如: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税务部门要上门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进入核算中心就能及时、准确地获得多个单位的会计资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有利于督促政府采购工作
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报账,严格控制零星采购,对达到政府采购条件,而不进行政府采购行为坚决制止,拒绝其报销,对零星采购达到一年限量标准的要及时提醒。
(四)有利于加强预算约束作用
严格按预算来控制支出,对于超预算的支出,要打报告说明情况,否则一律不予支出。严格控制预算的刚性指标,细化预算的相关科目体系,并有效地进行完善。统一管理预算内外的资金,经审核通过的预算由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从编制到最后的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
(五)有利于建章立制
进行集中核算后,可以汇集整理之前各单位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对有些不适应实际工作的制度提请整理修改,采用具有共性的财务开支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后,统一汇编成册。这样在做审核工作时就有章可循。同时也杜绝了有些单位乱发补贴的现象,
(六)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相对独立,单位领导对会计没有了影响力,会计才能放手按章办事,这样就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劣势
(一)缺乏法律基础
财政部在2000年颁布《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这与我国《会计法》的一些条款规定有所冲突。
第一,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会计出纳人员都由上级机关职能部门指定,由核算中心行使单位的会计职能,单位法人将不再为会计工作负完全责任。
第二,核算中心因为其权限的有限性,只能对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判断,至于业务是否真实,则无法辨别,且支出的最终决定权力由单位法人掌握,所以核算中心也无法承担全部责任。这样一旦出现问题或者重大的失误,很难明确界定谁的责任,给问责工作增加了难度。基于这种情况,有些单位法人就会故意在签名时写上“拟同意”,想以这种行为达到逃避责任的目的。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一方面,核算中心内部应如何设置机构如何安排人员。在当前机构普遍收缩,机关裁减人员的背景下,要重新申请成立正式机构,那是非常困难的事,而成立临时机构,又很难招到优秀的人才,只能临时聘用人员。招到人员后,机构内岗位设置问题又来了,一个会计负责2-3家单位,要让他们在审核时做到相同的松紧尺度,这又得花大量的时间制定内控标准,让他们按章办事。另外,每个会计的工作量也很难进行均匀的分配,总之在整个机构的设置上没有多少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
另一方面,核算中心人员如何与核算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是各直属单位的会计出纳,却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与他们没有直接的人事、经济利益关系,如何让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做好核算监督的同时,更要做好服务工作,也的确是个难题,而且,聘用临时人员从事关键重要岗位工作,这与人事上的一些规定又不相符合。
(三)对各直属单位部分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事业单位存在领导疏于财务管理,单位内部没有内控制度,放任手下人任意支出等问题。业务部门缺乏会计人员,进行政府采购,填写各种报表,涉及财务专业知识时,就得求助于人。单位领导要了解本单位的收支情况,有时却难以及时拿到财务数据,因为账务、会计人员不在本单位,而核算中心人员要一人对多家,有时也难以做到及时。集中核算不利于原单位的会计队伍建设,集中核算后,各单位不再设财务部门,没有了会计专业岗位,只有报账会计,部分单位领导认为财务工作已归入核算中心,与他们关系并不大,对财务工作不重视、不关心,随意更换报账会计,有些报账会计不具备财务知识,又从未从事过会计工作。
(四)经济业务的真实性难以判断
因为核算中心的人员对各单位的业务并不是非常了解,只要各单位提供的票据合法,程序规范,都要给予报销。一旦有些单位想通过合法的的票据,虚拟不真实的业务套现后,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核算中心就是有怀疑,也没有进行审查的权限。
(五)财务管理风险增大
实行集中核算将众多的单位资金都集中到核算中心运转,一年几个亿的资金运转量,一旦在哪个员工、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是难以承受的损失,且核算中心和各单位又存在权责不明的情况,到时可能将难以追责。
(六)核算与实物资产的管理脱节
核算中心只管理凭证账务,对于实物资产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已报废、是否丢失,都并不知情,这就导致账实可能不符,甚至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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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31
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可实现财务部门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全程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财政资金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财务部门对资金的统一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防止财政资金的沉淀滞留,从根本上改变了目前许多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利于逐步实现公平分配和提高行政效能,也有利于节约工作成本。在原来分散核算体制下,由于依法理财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缺乏严密规范的监督机制,导致各单位严重的分配暗箱操作和随意性大的现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的每一笔支出都须经会计核算中心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受理,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批准,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违纪、违规支出果断予以拒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

(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使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譬如会计人员在原单位,要服从单位领导的指令,在客观上限制了会计人员开展会计监督和保证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使得单位内部的财务监督名不符实。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会计人员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全部转到会计核算中心,由其统一管理,从而改变了原来会计人员以单位管理为主的体制,保证了会计人员的客观独立,便于会计人员行使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能。

(四)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前,有的单位财会人员素质低下,无证上岗现象严重,各单位自行设置会计机构,任免会计人员,工资报酬、日常管理都隶属于所服务的单位,可以说会计人员仅对单位领导负责,因此很难规范会计从业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从人员配备到会计核算从财务部门到单位内部层层把关、科学管理,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严格了会计核算制度和程序。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虽然不多,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会计人员的选调、培训、考核、奖惩有着严格的制度,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上岗后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能。而且会计核算中心机构的会计人员,在公开、公正、高效、廉洁、透明的工作环境下对所有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按照统一、规范的核算程序和要求进行业务处理,并且全部采用了现代化管理手段,避免了做假账现象的发生。所以,客观上为提供准确的信息打下了基础,并从根本上提高了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会计委派制度的一种实现形式,具体是指财务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旨在集中单位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既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了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和统一。
第2个回答  2020-10-31
一)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核算中心定期出具各种报表,单位的各项资金运行情况一目了然,这样决策机构在分配有限的财政资金时,就更具有合理性和准确性。对各单位的支出还可以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控制。另外,还可以实现管理层对下属单位的全程控制。实行集中核算后,可直接指挥核算中心,事先布控,防范于未然。

(二)有利于发挥内外监督作用

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由会计机构的人员去执行,在日常的审核程序中,对于违反规定的支出,及时制止,起到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作用。在外部监督方面,如: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税务部门要上门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进入核算中心就能及时、准确地获得多个单位的会计资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有利于督促政府采购工作

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报账,严格控制零星采购,对达到政府采购条件,而不进行政府采购行为坚决制止,拒绝其报销,对零星采购达到一年限量标准的要及时提醒。

(四)有利于加强预算约束作用

严格按预算来控制支出,对于超预算的支出,要打报告说明情况,否则一律不予支出。严格控制预算的刚性指标,细化预算的相关科目体系,并有效地进行完善。统一管理预算内外的资金,经审核通过的预算由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从编制到最后的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

(五)有利于建章立制

进行集中核算后,可以汇集整理之前各单位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对有些不适应实际工作的制度提请整理修改,采用具有共性的财务开支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后,统一汇编成册。这样在做审核工作时就有章可循。同时也杜绝了有些单位乱发补贴的现象,

(六)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相对独立,单位领导对会计没有了影响力,会计才能放手按章办事,这样就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
第3个回答  2020-10-31
1.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融核算、管理、监督服务于一体,把住了单位账户源头、财务源头、制度源头,从源头上制止了财政资金的乱支滥用,将单位财务收支全过程置于财政监督之下,增加了单位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和自我约束力,杜绝了单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以及贪污、截留、挪用等现象,对财经违纪行为具有威慑、预防、制约作用,有效地控制了滋生腐败的产生.
  2.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使资金的使用和核算相分离,有利于控制财政资金的支出,使各单位一切支出均处于财政监控之下,保证财政资金支出的真实性,时刻掌握财政资金的运动和节余情况,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解决了资金拨付过程中的闲置浪费问题,有效防止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实现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终目的。
  3.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核算中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代管,使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及业绩评定权等从原单位分离出来,改变了以往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消除了会计工作受制于单位负责人的种种弊端,保障了会计人员能相对独立的依法行使《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敢于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避免了假账真做,真账假做的现象,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为政府决策资源配置提供了科学的定量分析基础。
  4.为部门预算奠定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各预算单位必须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可以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可靠、翔实的基础资料,从客观上也加大了财政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的力度。要求单位正常经费按年度预算编制分月用款计划,专项经费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将专项资金划拨给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