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休学(复学)申请,首先要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学籍异动报告单》,当然要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然后报教务处批准后,才能休学(复学)。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1年,特殊原因可经学校批准续休但要注意修业时间和休学时间累计不能超过最高修业年限。学生休学期间,也就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含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会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休学期满后,要在开学前持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的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才能复学。复学学生不在原年级学习,而是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如果没有同一专业,则编入相近的专业学习。因伤、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要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
健康证明,并经公共卫生管理与医疗中心或有关部门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