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女方家里不同意要告男方,男方自首行吗?

如题所述

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女方家里不同意要告男方,男方自首行吗?

都没有犯罪,为什么要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这里说得很清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加如实供述的是自首。说明自首的人特指犯罪之后的人。如果一个人都不是犯罪,何来自首一说?个人判断,男方压根就不属于犯罪!

21岁女生与男生自愿发生性关系并怀孕,这属于成年人的婚恋自由,法律不干涉。只有一种情况,男方才可能涉嫌强奸罪,那就是女方是精神病人,这种情况法律默认女方属于非自愿发生性关系。男方明知女方是精神病人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就可能触犯强奸罪。

即便女方被男方骗色发生性关系,由于当时女方对处置自己的性权利不存在错误认识,属于自愿发生性关系,男方一般也不会构成强奸罪。只有一种情况例外,男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军人招摇撞骗的,分别涉嫌招摇撞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注意,骗色骗钱都属于招摇撞骗罪的客观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男方已婚并与女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时男方涉嫌重婚罪。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也就是女方才有权起诉,除非女方无法告诉的女方家属才能起诉。当然重婚罪少数情况下可转为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除此外,想不出男方还可能涉嫌什么犯罪了!你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法律认识错误。常见的法律认识错误有两种:一是自认为有罪,但实际无罪,按无罪处理。二是自认为无罪,但实际有罪,按有罪处理。

你就属于第一种,压根就没罪,自己吓自己!若你去自首。公安机关根本不会立案的。因为立案要求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都没得犯罪事实,人家不会管你。

棒打鸳鸯的事不能做得过火。一来这种行为如果做得过火的可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二来可能适得其反,反而将男女双方逼上绝路。

遇到这种感情的事,只能提醒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问题,千万不要有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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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15

这是个伪命题,作为当事人的女方并没有选择起诉男方,起诉并不存在,又何来自首之说?

1,自首的基础条件不成立。

作为当事人的女方,她的意见肯定至关重要。因为她与男方生活在一起,对男方的各方面都比较了解。女方作为一个成年女性,她有分辨事非的认知,也有独立的思维判断。该事件中,她并没有起诉男方,说明她是认可男方的,这也从侧面说明,女方根本没有起诉男方的打算,起诉不存在,那男方又何来的自首呢?

2,什么情况下女方父母可以代为行使起诉男方权利?

那么什么情况下,女方父母可以代女方行使起诉权利呢?当女方是未成年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作为监护人的女方父母可以代女方行使权利。但女方是未成人吗?不是的。那女方是不是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呢?好像也没有,所以女方家里未经女方同意,就擅自要起诉男方的做法也是不成立,法院也不会接受他们的诉讼。

3,问题还需要双方良好沟通。

可以看出,事件中的男女双方是真爱,可能是因为男方家的经济条件与女方父母心中的期望相差甚远,所以女方父母才不同意,双方更处于一个僵持阶段。当女方父母但在得知女方怀孕时,他们一怒之下说出要起诉男方的话,可能只是一时接受不了这个结果,所说的气话而已。

女儿作为一个成年人,父母应该相信她的眼光,相信她与男方的爱情是真爱。毕竟是一家人,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任何事情也磨灭不了的。作为男方,应该主动承担起责任来,以自己真实的行动打动女方父母,相信双方经过良好沟通后,事情会得到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第2个回答  2022-04-14
答:这类事情是属于男女双方自愿而产生的,女方家人要控告男方是没有任何理由的,爱情是你情我愿的,女的爱上男的,是属两厢情愿,即便是女方家人要起诉男方,只要女生能坚持正义,出庭作证,起诉状想必是一纸空文,男子不需要去自首。
第3个回答  2022-04-12
男方自首不行,因为男方没有什么错误,即使女方要告男方,男方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第4个回答  2022-04-12
男方自首肯定不行,因为男方一点罪过都没有,女方是属于自愿怀孕,男方自首也不会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