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博主疑用大白鲨做美食,食用二级保护动物应该怎么判刑?

如题所述

          

        关于网红博主疑用大白鲨制作、食用美食一事,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森林暨食药环知侦查支队已介入调查。警方回应,网红博主美食用的鲨鱼,经鉴定确系濒危大白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杀害、运输、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 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媒体报道, 7月14日,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竟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4日晚,记者联系上涉事网红博主“提子”,对方表示视频中的鲨鱼是尖齿鲨,是通过正规渠道的。15日,记者获悉,目前,四川南充市公安局森林暨食药环知侦查支队就此事介入调查。警方回应,网红博主美食用的鲨鱼,经鉴定确系濒危大白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杀害、运输、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在媒体公布的视频中显示,当时网红“提子”在某海鲜超市门口,她将一件包裹拆开后,给网友们现场展示,在包裹里面装着一条体型较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视频称,此条“大白鲨”长2米。在网红摆拍后,这条“鲨鱼”又被运到乡下其亲属家里,对鲨鱼进行了分割。之后,网红“提子”在室外,又对这条“鲨鱼”的尾部进行了烧烤。


            

        我和身边的小伙伴们看到这条视频后,着实为此网红博主汗颜。此网红博主为了博取流量,竟然置法律于不顾,用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视频的方式吸引粉丝,借此提升其关注度,进而触犯法律,实在是咎由自取。


       小伙伴们知道,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在我国,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同时,2017年3月,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中,噬人鲨也赫然在列,属于国际间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


        由此次网红博主疑用大白鲨做美食,也使我联想到近年来,一些网红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赢得更多的粉丝与流量,置法律与不顾,直播对国家保护动物下嘴,如去年4月27日,据琼海警方通报,微博名称为 “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吃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并进行现场直播。琼海警方称,在此案中,涉及到的“卖”、“买”、“吃”法螺的3人,均已被警方进行了刑事拘留。


   

           

        俗话说,违法必被捉。我认为,无论是网红“提子”、还是“阿壮锅本人”,用直播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来博取流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其实,某些主播为了蹭流量、博眼球,追逐热点,进而吸引公众关注,不仅挑战人们的认知、道德及法律底线,更带来了负面的社会影响,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及时跟进惩处,杜绝这些触犯法律的无底线直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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