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利用劳动法勒索敲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主要从维权方式、维权次数、所得款项用途进行判断。(2)是否虚构事实。主要从是否以不具有合理根据,虚构夸大事实,以媒体爆料、向监察部门举报、向公安报案等方式相要挟。(3)是否采用正常的维权途径。劳动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劳动仲裁再进行民事诉讼。如当事人放弃正常的维权途径,以违法手段(侵害名誉权、商业秘密、曝光公司财务、恐吓公司高管、非法上访等)索财为可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