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证明需要本人去法院开吗

结案证明需要本人去法院开吗

结案证明需要但不一定是本人去法院开。结案报告一般是申请执行人写给法院的,并不需要给对方,如果你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情况,看是否会开具该证明。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
法院没有结案证明这一说的,更专业的说法是叫生效证明。一般案件审结后法院会下达调解书或者是判决书,调解书是不需要生效证明的,因为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就自动生效了但是判决书需要,因为可能存在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所以有了判决书并不代表判决生效了,还需要生效证明。
结案证明是直接去法院开的,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结案之后是可以开具结案证明的,结案的方式通常是法律文书确定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也可以是裁定终结执行,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属于履行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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