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行经过景区被收门票一事引发热议,涉事景区对此有何回应?

如题所述

在湖南郴州市,谢先生沿着088县道骑行前往瑶寨,途径湖南莽山国家森林公园时,他被强制收取了160元门票钱。现场工作人员称,一般来的都是景区游客,没遇到路过的。谢先生认为,这段路是县道,自己不该被景区收费。

事后,景区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退钱,但不认为收费不妥。景区工作人员称,谢先生是被导航误导了,那段路只是跟县道连在一起,但并非县道。这件事一出来,就引发了热议。但是人们更多的是景区无故收费。难道只是经过,就必须乖乖掏腰包交钱吗?

一、景区拦道收费示例。

尽管该景区不是收的过路费,而是收的景区门票费。但是这样的做法,不仅强制而不可取,反而还影响了交通畅通。其实,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个例。

在广东省惠州市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就曾经遭到人们投诉,质疑其涉嫌拦路收费。某记者走访调查发现,虽然当地均称景区如此收费,是经过批准了的,但却无一拿出相关文件。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则表示,收费站是旅游区私自设立的,曾与当地交涉多年,却没有结果。

无独有偶,在几年前,省道101线南江县境内,马跃溪至台上段约70公里的道路,开始进行省道升级改造,为此,巴中市前往陕西汉中市的往返车辆受到了影响。

可是,如果绕路会绕道近300公里,不仅影响了行程时间,还费力气。很快,驾驶员们发现,还有一条近路可选择,就是从光雾山景区的景区道路通行,这样只需绕行70余公里。然而,穿越景区要缴纳门票费用,司机们认为这是变相收取过路费。对此,光雾山景区方面却称收费合理合法。

二、这三件事组合在一起,本质问题就是:景区该不该就过路的车辆收取门票费用?

其实,我国并未有明文规定景区是否能就过路车辆收取费用。这似乎只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但是,景区的道路一般都是通往景区内部的,如果景区一定要收费,那么其实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工作人员在不分清是否是县道的前提下强行收费,那么就违反了法律,可以进行处罚。但是事情的根本在于,景区现场工作人员称:一般都是游客,没有见过路过的。这句话就表明员工并未查明事实,就随意收费,导致后面的矛盾升级。所以,表面上景区有能力收取门票费,但其实这只是不成文的,是强制的,而不是必须的。

三、反思:景区是要长远的发展,还是短期的谋利?

景区收取过路费,收的是短期利益,而不是长期利益。景区的竞争,靠的不只是先天优良的风景条件,也不仅是后天的公共设施条件,最重要的还是景区的名声和口碑。有句话说得好:只有千里的名声,没有千里的威风。景区耍威风倒是赚了这点门票费,但是名声也随着这点利益而消失。

其实,旅游乱象不止是这一点。在前几年的云南旅游中,本来被视为云南支柱产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的旅游业,却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一个导游在车上怒责游客不买东西。游客不买东西,她就没有收益。各种难听的话涌入游客的耳朵。此事被拍摄下来放到了网上,在网上掀起了热议。于是,云南的旅游业一降再降。

另外,受疫情的打击,恢复得极慢。到如今也还是元气大伤的样子,虽然在稳步地提升,但却付出了很大的精力和财力。可见,旅游景区的口碑极其重要,如果口碑受损,就会影响游客对景区的看法和对旅游路线的规划。

许多景区为了牟利,不仅欺压外地人,还乱收费,乱定费。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就是,只要和我买东西的人不是本地人口音,那么我就可以随意起价,不顾成本,甚至翻上几倍收费。为了赚钱,很多人丢掉了良心。为了牟利,很多景区也丢掉了口碑。

不仅如此,他们还毫不悔改,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一直秉承着这种思想,丝毫不顾及游客的感受。这样的景区,不仅将来会从游客的旅游路线中剔除,还会影响我国景区的形象。只能说,要怎样选择,已经不是景区个人所能决定的了,更多的是要肩负起景区该有的责任和自我形象。

反之,京都的一些景点,例如故宫、长城。不仅免去很多的门票费,还勇于创新,推出了很多文创产品。带动了旅游经济的发展。还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不乱收费,不乱定价。而且还会定期组织免费的学生游览。不仅促进了京都旅游产业的发展,还承担了对我国文化传承的责任。

还有,西安一古城,让景区员工穿上了甲胄来维护治安。如果有人抽烟、踩踏、乱扔垃圾等行为,就上前制止。穿着一身金黄色甲胄的员工,双手抱拳,义正言辞又用着古语:壮士,请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光天化日之下,此举不可。

利用这种方式劝说不文明行为,不仅方式新奇,还比起传统的劝阻更为柔和有趣。可见,景区的治理并不是强硬化,更不是强制化。景区的治理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可以只为了金钱而不顾景区名声的维护。但是,如果真的这样做的话,就得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如果愿意承受人流量一点点的流失,这是你们的选择,我们公众无话可说。

但是,如果你要选择长期的利益,也需要做好细水长流的准备。不仅要周到的顾全景区的利益和景区环境的维护,还要注意到景区设施的跟进,景区制度的规划和景区特色文化的创建。这些都是有难度的,但是,一旦做成了,景区的发展就指日可待了。

三、查清事实,而不是罔顾规则。

就此事来看,其实该男子的做法也不周全。如果他有任何问题,可以申诉,而不是用如此刚硬的手段来引起景区的注意。这么做固然会得到赔偿和道歉,但是,如果事实并不是如此,那么景区口碑的损坏由谁来承担呢?

导航可能会出错,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结于导航上。如果这确实不是县道,那么又怎样做呢?景区在道路的修建上确实也付出了很多的财力。景区收回成本,其实就是要靠门票,还有景区内部的一些买卖交易。

这个男的,他确实是闯入了景区的道路。但是自己又据理力争是县道。最后查明后,这确实是属于景区的道路。为了160块钱,甘愿不分青红皂白毁掉一个景区的名声,不得不说有些莽撞了。

我可以理解该男子的心情。只是路过却被收了160块钱,确实是很让人气恼。但是,我们做事不能莽撞,遇到问题需要协调沟通,并且查明是非,我们再做决定也不迟。

四、遇到问题,沟通最重要。

其实,景区和男子的矛盾并不是很深。这主要在于景区收费后积极地和男子沟通,也表示可以退款。这是景区的让步,这是景区做出的一种妥协。而男子却咄咄逼人,强烈要求追款。但是,他应该就此事向景区道歉,因为他还没有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就乱发表言论,毁了景区的名声。

这件事是因为一方的妥协和让步,就没有引起太多的后续,不得不说,这也算是妥善处理了。其实在很多类似事情中,很多的矛盾都来源于双方不愿意沟通,不愿意交流,也不愿意退步。如果我们选择商量来解决问题,就不会造成矛盾。

例如,成都某学生坠楼的事情,校方的躲避和问题的处理完全不能让人苟同。校方不仅拒绝家长入校,还遣散了同学和老师,从而封闭了消息。固然,校方这样做,有他自己的原因。

但是,放在首位的不应该是害怕学校的名声受损,而是应该积极地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和慰问,用一种大方的姿态来处理这件事情。

不仅如此,这件事情的很多后续问题,都是因为不及时地沟通和交流造成的。家长提议调取监控查清事实,但是校方只会躲避,并没有正面回答。于是,网友纷纷吐槽说,监控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到了该用的时候就会坏。大家议论纷纷,谴责校方的做法。

但是,这件事情到了最后出现了反转,这位学生确实是因为心理问题而选择轻生,而不是网友所说的那样。如果当时校方敢于站出来,积极沟通并承担责任,而不是选择逃避,不顾学生家长的感受,相信也不会有很多网友的恶意猜测。

但是,校方的做法不仅损害了自己学校的名誉,在人情道德上也是不妥的做法。可见,沟通是解决矛盾的重要手段。在一些事情矛盾的处理上,回避很可耻,也没有一点用处。

五、引申思考:景区应该从严抓起。

其实,问题的根本还是景区该不该收费。这也能看出,对于景区的规定,还是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的。旅游业的发展前景十分的明朗,我们应该从严抓起。旅游业已经成为了经济支柱的主力军之一,也日益成为了大家娱乐方式的选择。如果没有抓好旅游业的规范,不得不说是对旅游经济的严重打击,也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隐患。

对此,旅游经济要形成可持续发展。不仅要依托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文明程度的开发,也要依托于旅游业和游客的相互信任。不能一方独大,造成天平的倾斜。不能过分偏袒游客,过分放纵游客的行为。也不能过分偏袒景区,不能放任景区不管。

在新时代的治理中,要明确旅游景区的产权规划。实现管理的地方化和统一化,形成井然有序,并且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循的管理。

另外,我们也要加强景区管理。顾全到各个消费层面和各个管理主体的需求,完善关于景区治理的法律,不能让旅游景区成为了一个无法之地。

最后,需要严明旅游景区的文化责任和社会责任,而不是只看到其经济效益,没有让旅游景区承担经济压力。固然,发展旅游业的一大目的是为了带动经济发展。但如果眼前只看到了利益和经济,那么我们发展旅游的目的是不是太片面了,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景区管理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各景区面临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因此,任何管理方案都应立足于本景区的实际,因地制宜,从而达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的目的。只能说,景区规划任重而道远,需要耐力和坚定的决心,而不是一蹴而就的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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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0

涉事景区回应称该路段确实是景区内部道路,工作人员收费是和合理的。但就骑手谢某出示的、和景区方面的聊天截图来看,景区很明显知道自己理亏,想收回谢某手里的发票。

日前,骑手谢某和同伴骑行经过莽山国家森林公园时被强制收费160元的门票费。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这条路是该景区的内部道路,只有买门票的人才能通行,收费标准是80元每人,收取谢某160元的通行费是合理的。面对谢某的质疑,工作人员后来改口说若是谢某和同伴在该路段发生意外旅游公司是要负责的,这160元相当于“保护费”。逼不得已的情况下谢某缴纳了160元的“门票费”,结果拿到手的只有一张发票,并非莽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门票。

更奇葩的是,160元所谓门票费是转到该旅游公司工作人员的私人账户,并没有进入公司账户。事后,谢某和当地的文体旅游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承认确实是管理不到位。截至目前景区工作人员没有拿出任何能证明该道路是内部道路的文件,按照导航显示谢某经过的路段是088县道,不应收费。

谢某将视频转发到社交平台后在网络引起热议,当初强制收费的旅游公司随后与谢某取得联系,要求谢某将旅收据寄回,他们将160块钱的“门票费”退给谢某。

在此之前涉事景区的回应是:该路段是景区内部道路,收费是正常操作,并无不妥。如果涉事景区问心无愧,为何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表面上发声明说自己的收费合理合法,背地里要“销毁证据”?当然,谢某没有同意旅游公司的条件,表示会通过合法途径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个回答  2021-05-10
景区人员表示通过调取当天的录像可以发现,男子骑行的这段路程确实属于景区的范围,并且路也是景区进行修建的,因此工作人员收费完全是符合规定的行为。
第3个回答  2021-05-10
景区表示后来已将费用退回给当事人,并且愿意担保以后有人路过的话,也不收费了。
第4个回答  2021-05-10
景区工作人员已退款,但还认为路过也需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