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能

如题所述

(一)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或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三)负责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四)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五)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实施有关打假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七)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认证认可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财务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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