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农村自建房的土地使用证是伯父的名字,房子是自己盖的,那有影响吗

因为父母户口迁到其他省啦,所以爷爷说让用伯父的

当事人占用伯父的宅基地建房,或者以伯父名义申批宅基地的行为,在有关部门未核查并查处的情况下,可按照转让处理。
转让宅基地的一般需要符合条件为:须经村集体同意、双方均属同一村集体、转让人依法具有该宅基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具有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和申请宅基地的权利。如果不符合法律法规限制条件,则属非法转让,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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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05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政府已经把宅基地批准给一个家庭,其他家庭或者其他人不能在此盖房,否则要么当成是这一家盖的,要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是别人盖的,但是会符合土地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先认定是非法占地,补办审批手续不能被批准,就是非法占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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