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处于大四的实习期,学校给了我们一份档案说是要实习的时候和公司签订的,我本以为是实习协议,经过上网了解之后才发现是就业协议书,而且学校从未提过,只是叫我们实习的时候签要回交给学校,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学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主要是学校给我们让我们签的不是实习合同而是毕业之后才需要签的就业协议书,并且事先并没有跟我们说清楚,如果不是我自己上网查了,现在已经签了,这就等于我下学期毕业档案直接到了我现在实习的单位,然而我本人并不会接着在这个单位工作,并且还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学校也不管 、反正档案上看我已经就业了不归他们管了,对于这种情况我觉得很不合理
这个不是实习时应该签的 而是毕业之后就业是才需要签的关于我的个人档案的转交 他现在这手操作如果不是我百度了解一下 就已经签了 这就意味着我的档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流入了我不知道的地方而学校方面判定我已经属于已就业根本不归他们管了把我的档案寄出去就行了,然而我本人还不知道寄到哪里去了以后找都不好找,就是觉得学校做的很不负责任,可以说是过分。
追答抱歉,没明白你的意思,这个用人单位不是你自己找的吗?难道是学校帮你找的工作单位吗?学校根据你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上的单位进行报到证的开具,档案的派遣和邮寄。不会乱转的呀? 再有,如果你不签,那学校会默认把你的档案和报到证派到你原籍的人才市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