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非直系亲属挂户口规定

如题所述

非直系亲属可以转户口。一、非直系亲属挂户口规定如下:1、按照现行户籍管理规定,非直系亲属迁入的,需要在亲属家长期居住;2、请本人和亲亲属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滨江、经济开发区为派出所受理审核后由分局审批。
亲属投靠申报条件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老年投靠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3)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为杭州市区,且有子女户籍在杭州市区的,只要一方符合投靠年龄,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条件(结婚满三年),双方可同时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四)部队随军家属投靠
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随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家属农转非:
①军龄满15年;
②副营职或技术十一级以上
③年龄35周岁以上
④现役五、六级士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产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