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开连锁需要那些手续

如题所述

开连锁药店需要以下手续:

1、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

2、有可以驻店或者挂证的执业药师

3、地方药监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二、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三、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4、工商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二、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三、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5、税务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的所需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二、银行账户证明。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扩展资料:

办理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百度百科-税务登记证

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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