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问题的来源和性质

如题所述

港澳台问题的来源和性质如下:

一、港澳台问题的来源:

1.香港问题的由来

1842年中英《条约》的签订,割香港岛给英国;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的签订,割九龙司一区给英国;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给英国,至此英国占领了整个香港地区。

2.澳门问题的由来

1553-1557年,葡萄牙人以“借地晾晒水浸货物”为借口,通过向明朝官员行贿的方式强占澳门;1622年1887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中葡《 友好通商条约》 ,同意葡国“永驻管理澳门”;

3.台湾问题的由来

元朝:设置澎湖巡检司;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造成台湾第一次分离,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台湾回归祖国;1683年:康熙统一台湾,1684年设台湾府;1885年:中法战争后在台湾设立行省

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后《马关条约》签订,台湾被割给日本,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光复,回到祖国怀抱;

1949年人民解放战争后,国民党败退盘距台湾,使台湾与祖国大陆第三次分离,成为中央人民政府下面的地方割据势力。

二、港澳台问题的性质:

前两次分离是民族矛盾造成的,第三次分离是阶级矛盾造成的。重点强调: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的本质区别:港澳问题属于国际关系问题;台湾问题属于中国内政问题

十八大以来港澳台工作在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中呈现出崭新格局 面对“台独”势力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干涉台湾事务的严重挑衅,我们坚决开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争,展示了我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台独”的坚强决心和强大能力,进一步掌握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战略主动,进一步巩固了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的格局。

我们提出新时代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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