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1-01-15
2、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限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雇主拖延你劳动报酬的做法,显然隶属违约做法;
3、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薪水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限定:公司应将薪水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薪水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二、工程总承包公司不得将工程违背限定发包、分包给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受清偿拖延薪水连带职责。
4、只要你们包工头是不具有承包资格,并且没给你发薪水的,你们能够直接去找他上面的具有承包资格的公司索要薪水。或者将他们列为共有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