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的两个女性朋友之前请她吃了中饭,大概费用20元左右。然后我老婆说要给钱给他们,他们没有收。因此欠下一个人情。就在今天,我和我老婆一起吃晚饭,在上次他们一起吃饭的那一个饭店。刚好碰到他们。过来打了下招呼。因为我们当时已经买好单了,而且因为当时人比较多,我们的位置和他们的位置距离较远,所以我们都是各吃各的饭。但是后来我老婆叫我过去把他们的单买了,说还人情。我觉得我过去买单很莫名其妙,本来我和他们就不熟。也就见过一两次面。我觉得我老婆自己去买会更合适些,这样会把之前欠下的人情还掉。我过去买的话,他们还觉得欠我一个人情,这样我们永远都还不清,都互相有欠着。因为是我买还是我老婆买的问题,我们两个人吵了架。现在想问一下各位专家,就这种情况应该是我去买单,还是我老婆自己买单合适?把欠下的人情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