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首先,应当判断是否符合行使该权利的条件。
我国现行《公司法》 第75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股东行使股份收购请求权的条件有三,而且只有在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股东才能行使该权利。
第一个条件是该股东对股东会的该项决议投了反对票,这是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前提条件;
第二个条件是股东所投反对票的事项限于下列情形之一,除此之外的其他事项即使投了反对票也不能行使此权利: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三个是期限条件,即股东在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这一权利。该期限分为协商期限(60日)和诉讼期限(90日),其起算点均是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的行使方式有二,即协商方式和诉讼方式。
1、协商方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协商期限为60日,即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可以就股权收购问题与公司协商,如果双方就该问题达成协议则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就已经行使完毕,在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通过诉讼行使该权利的。即使后来双方因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而引起诉讼,也只属于一般的股权收购合同纠纷,而不属于该项权利的行使。
2、诉讼方式
如果双方未能在60日内就股权收购达成协议的,异议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即协商期满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所持股权。
异议股东在60内协商不成时尚有30日时间来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其在90日内既没有通过协商也没有通过诉讼方式来行使这一权利,则该权利消灭。异议股东在此之后就只能寻求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处理这方面纠纷的律师应该很多,听说徐宝同律师在这方面的经验比较丰富,司法资源方面也很棒,他团队的办事效率高,在上海比较有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12-24
公司收购股权纠纷是法财达比较擅长的领域,可以去那问问,一般专做股权类的公司处理的相关案件多,经验丰富。
第2个回答  2020-07-18
一、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
处理方式:
1、股权确认
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
如果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
2、股东知情权和分配权
股东知情权体现在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当然股东也不能滥用其权利,比如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
股东要求分配应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但是如果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虽召开但决定不分配,就只能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
3、股权转让
当股东发生意见分岐或者其他矛盾,某一方退出或许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在很多情况下,各方也容易就此达成共识,但由于公司法第35条要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东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1、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册
2、股东可以要求分红
要注意的是,可供分配的利润,必须是公司先弥补完之前的亏损,然后缴纳完法定公积金,接着根据公司章程或者是股东会议的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余下来的利润,才能由股东之间进行分红。
3、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
4、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经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则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通过决议解散公司。
5、股东可以寻求行政机关介入以维护自身利益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就算不参与生产经营的,也对于公司的事务享有知情权,所以对于公司的决策,股东是有权利知道的,如果对于大多数股东同意通过的决议,少部分不赞同的,此时就可以退股,但是对于退股的,公司或者是公司内的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