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王某因37岁的儿子非亲生而向妻子提出了离婚,法院的判决是:王某和牛某结婚三十多年,已经建立了一定的感情,两人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所以,不准予王某和牛某离婚。
王某和牛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经过短暂的相处之后便很快就结婚了,婚后相继生育了一儿一女,如今儿子已经37岁,女儿已经36岁了。
据王某介绍,两人结婚头几年相处还算融洽,虽然因为某些事,王某的内心一直怀疑儿子可能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是一直以来也只是在心里偷偷怀疑,而在生活中,对于儿子依然如亲生般的养育。然而在儿子十几岁时,因为王某和牛某两人感情越来越恶化,牛某选择了离家出走,但是王某并没有因为怀疑儿子非亲生的而不管不顾,而是独自一人一边养育儿女一边寻找牛某。
1998年年底离家出走近3年的牛某被王某找到并带回了家,原本以为一家四口终于团聚了,但是,这个时候却忽然发现儿子的精神出现了问题,于是,这给原本就感情破裂的夫妻增加了更多矛盾。
终于,到年过六旬时,因为长期处于和妻子牛某不和谐的生活中,王某终究还是选择解开心中的怀疑,带着儿子做了亲子鉴定,果不其然,鉴定结果如王某怀疑般,儿子确实不是自己亲生的,因此,王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
然而,牛某面对王某的离婚诉讼时,却以自己经常遭受到王某家暴、如今自己已经年老没有生存能力、并且认为自己和王某感情还尚好为由,拒绝王某的离婚要求。而法院也认同牛某的理由,最终判决不予离婚,不过,王某并不接受法院的判决,表示自己会继续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