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彻底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的标志是什么

如题所述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为防止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该法作出以下规定:①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前,严禁一切非法的宰杀耕畜,砍伐树木,并严禁荒废土地,破坏农具、水利、建筑物、农作物或其他物品,违者应受人民法庭的审判及处分。②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凡侵犯人民权利者,应受法律制裁。为了惩治不法地主的犯罪活动,使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正确掌握量刑标准,在实行土地改革的各大行政区的军政委员会,先后颁发了惩治不法地主的单行条例,如1950年9月19日《华东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同年11月15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11月16日《中南区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12月13日《西南区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上述条例的内容大同小异,主要包括以下各点:①凡违抗或破坏土地改革而有以下行为之一查有实据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当众悔过(或当众警告)、劳役、或处以一年以下徒刑(中南区规定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以出卖、出典、赠与、假卖、假典、假分家等方式,分散转移隐瞒土地财产者;在减租期间,以不法手段,夺佃、抽房,致使农民遭受损失者(西南区规定:非法索取依法应废除的解放前的欠租欠债者,以恐吓利诱等手段胁迫农民明减租而实不减者,向农民预收或抢收地租者,隐藏或否认已收之押金或故意拖延不退押金者);拆卖房屋者;砍伐森林者;杀害或故意饿死耕畜者;破坏农具或农作物者;故意荒废土地者。②凡违抗或破坏土地改革而有下列行为之一查有实据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中南区规定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造谣惑众,挑拨农民与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致发生严重影响者;以不法行为,组织假农会或假借农会组织,径行减租退押及分配土地,或篡夺操纵乡村政权者;挑拨离间,制造农民内部纠纷,引起宗派斗争,致人民财产损失或身体伤害者;以金钱财物或其他不正当方法,贿赂引诱他人,包庇其不法行为者;以威胁利诱欺骗等手段,侵夺农民已获得之减租退押利益及分得之土地财产者。③凡企图违抗或破坏土地改革而有下列行为之一查有实据者,中南区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华东区规定处死刑或十年以上徒刑,西北区规定处死刑或五年以上徒刑:为首组织土匪武装或勾结匪特武装,反抗人民政府,杀害农民或其他重大危害农民利益者;为首组织或利用封建迷信团体,实行暴动,杀害农民或其他重大危害农民利益者;狙击或暗杀农民及工作人员,因而致重伤或死亡者;以爆破放火等手段,烧毁房屋粮食,破坏山林或水利建设,因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之重大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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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2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后,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第开展了土改运动。近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还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约三百五十亿千克粮食的地租。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基本上正确贯彻和执行了党的土地改革的路线和政策。
第2个回答  2010-07-02
1950年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后所进行的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摧毁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了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3个回答  2010-07-02
1950年土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