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做答:本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评估后作为新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请问我公司如何做账,新公司是独立法人。

最好从企业所得税和固定资产增值税这方面解释一下,诚恳求高手做答。

  首先要确认,这个固定资产是否适用新的增值税法,新法的税率为17%,旧法为4%减半征收:

  1.原公司做固定资产处分,按评估价值出帐:
  借:长期股权投资
  累计折旧
  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 固顶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新成立公司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投入资本

  依照评估价值,是为了能确认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以便确定此项交易的金额,例如,本项交易不是用固定资产做为出资,而是用现金出资,那么,大可把固定资产出售后,以出售后所取得的现金做为投资,道理是一样的.

  转出公司要按处份固定资产的方式核算,并且要计算出售固定资产的应交增值税,如在2009年前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旧的增值税法计算,税率为4%减半征收,也就是2%,如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含)之后购入,因已适用新法,不论当初是否取得增票并进行抵扣,在出售时,必需按适合的税率计算,通常是17%.

  转出公司对于处份此项固定资产的损益,计入当气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所得税核算,与一般在出售固定资产时的会计处理相同.

  新成立公司则依照评估价值入帐,因转出公司会开出增票,故必需将进项税额进行核算,当然了,如果新成立公司并不适用增值税,而是营业税范围的,则将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可,并按规定进行折旧计算.

  公司制纳税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等大型生产设备:10年
  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5年
  飞机火车等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个体户:
  以上的一,二项相同,其余均为5年

  另外,外商投资企业的残值率为10%,内资企业的残值率一律暂定为5%

  最后,新成立的这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要看是否受母公司影响,在此并不容易判定是否为关联公司,但是从此情况看来,可能为关联企业,如是,则两家公司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还要报送关联企业同期可比性报告,以揭露双方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移转定价的规定,该项规定繁多,您可参考所得税法里的关联交易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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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0
你公司对新公司是控制或者实质控制关系,还是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那,这牵扯到你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核算问题。

企业所得税你公司以后年度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你公司这种投资行为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属于视同销售的一种,

另外

根据》(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地区,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同时,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你可以比对此规定看你公司属于那种,然后确定增值税税率,进而确定税额。本公司的账务处理,参照视同销售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或者权益法来核算,

新公司的账务处理 按照评估值入账,做购入固定资产,增加实收资本或者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