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的房子没有证件,给别人住了几十年,房子还可以要得回来吗

如题所述

很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因此,这个房子从法律上很难追索,但有一个例外,就是对方自愿承认房子是你的。换一个说法,这么多年过去了,只要对方愿意返还是可以的,但是他不愿意,法律也无法处理,毕竟时间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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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2
需要证据证明房屋产权归属和借给他人使用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