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要转出?

如题所述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入账)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里。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严格意义上只是一种账务处理,购进商品或服务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原来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转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经常会发生的事情,其财务处理分录如下: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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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1

一、关于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

二、关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进项税额转出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税法对哪些情形不能抵扣做了具体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上述1-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

三、进项税额转出举例

比如,A公司在采购月初采购原材料100万元,当时增值税进项税额是17万,在当初购进的时候,该部分进项税额做了抵扣处理;后来由于该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该批货物霉烂变质,那么该部分进项税额就要做转出,从已抵扣部分转出来,进入成本。

四、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通常是因为违背了增值税可抵扣的性质,具体原因一般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引用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