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是建立的劳动关系,这些单位的劳动者均是合同制职工,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分。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区别主要是3个方面: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1、定义不同:
(1)劳务工是国家提倡的一种新的用工模式,是与西方的经济模式相接轨的一种尝试。
(2)合同工(contract worker),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2、发生劳动关系不同:
劳务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劳务工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工是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
3、福利不同:
(1)劳务工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共同承担。劳务工的福利如何享受,都由两家单位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话,应当由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2)合同工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所属单位享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用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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