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把我的合同转到第三方,我不同意要离职,能获得什么补偿?

我在这个公司5年了,现在单位要把我的合同转签到第三方管理,因为合同的归属问题,我提出离职,请问,能获得什么样的经济补偿?这算不算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如果单位提前告知,向劳动者说明变更合同的原因,那么就不违法。单位临时决定的,没有通知劳动者,那么你们可以到劳动局反映,严重的上诉法院。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法律分析
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公司将合同转签第三方,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转签第三方属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者与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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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5
  如果单位提前告知,向劳动者说明变更合同的原因,那么就不违法。单位临时决定的,没有通知劳动者,那么你们可以到劳动局反映,严重的上诉法院。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