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今年5月份我们班发现了1例肺结核(他上学期可能就有但是没告诉学校只是回家请假治疗去了,大概请了2个月假),然后学校只让和他一个宿舍的去做了PPD结果正常~该患病同学拿着医院证明(证明大意:病情已控制),我们让学校把这位同学搬到别的地方,(因为大学1个班的宿舍都是紧挨的,我们那时也害怕,更气愤他隐瞒病情)但是学校不同意。那我们也没办法就住着~直到7月初快放暑假了,班里同学开始大面积的发烧(每个宿舍至少2.3个)剩3天考试我也没能幸免,(宿舍环境也差,通风差,到处可见苍蝇)当时大家急着考试放假都没注重发烧就去校医那挂吊针~烧都能退下来(我最高39.2)~学校当时也没管。在考试完放假回来后海事感觉老低烧(37.5)父母就带我去医院检查~这一检查发现肺部有影印~开始以为炎症挂了12天吊针不起作用(检查治疗大概1000)最后找医院熟人找了个高明的医生人家说这个比较严重要住院~然后又做了CT和其他检查PPD呈强阳性。最后确诊肺结核。而且学校还没给我们办医疗保险~这治好病的话估计也得几万元,再说这病治疗药9个月-1年的时间~既浪费钱有浪费时间~~我就想问问学校应不应该负责?
如果不是在学校感染,怎么会集体发烧呢?
如果学校应采取措施但未采取管理上具有过错,可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管理只要是做到了尽职尽责,就不用负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病因
结核菌属于放线菌目,分枝杆菌科的分枝杆菌属,为有致病力的耐酸菌。主要分为人、牛、鸟、鼠等型。对人有致病性者主要是人型菌,牛型菌少有感染。
结核菌对药物的耐药性,可由菌群中先天耐药菌发展而形成,也可由于在人体中单独使用一种抗结核药而较快产生对该药的耐药性,即获得耐药菌。耐药菌可造成治疗上的困难,影响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