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登报相关规定是什么?

请问债权转让公告登报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债权转让,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是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债务人在履行的债务的过程中无法联系到债务人,从而使债权转让无法通知到债权人,在我国民事诉讼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中有“公告”送达一说。公告送达方式能够够成债权转让的通知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所体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须在全国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债权转让公告登报可以在手机上直接办理了,办理流程以‘登天下’为例,流程如下:

债权转让公告登报范本:

债权转让公告: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范某某:某某限公司诉某某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范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某某号,民事判决书已确认债权并生效。现某某公司已将上述民事判决书项下的所有债权转让给某某公司,请向某某公司履行支付义务。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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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4

债权转让公告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后将这些内容全部公开登报发布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