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如题所述

不是一般纳税人一般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国税局申请按照征收率代开,并预缴相应税款。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中,鉴证业、住宿业和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在起征点以上的,应当向国税局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开具,国税局不再为其代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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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29

截至2017年7月底,三类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分别是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2016年8月1日起,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展自开专用发  票试点工作。实行3个月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将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试点范围由原来的91个城市扩大至全国。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一)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  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  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通过增值税发  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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