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厦门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高为12%,最低为5%,也就是说亏损单位虽然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但也不得低于这一范围。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公积金通常都是由职工所在的公司安排专门的公积金办理人员进行代扣代缴的;
2、公积金办理专员每月将公司员工的缴纳信息填好,如果有人员变动也需要做好增_员信息填写;
3、然后办理专员前往当地公积金中心进行缴存公积金即可。
除了直接前往公积金中心,还可以在专门的公积金官网登录公司的账户,在网站上完成公积金缴存的操作。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上一年度经营亏损,或者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缓缴养老或失业保险金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降低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到期需延期的,单位应当重新申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