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托收,汇付三者之间的区别?

如题所述

信用证,托收,汇付三者之间的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托收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方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方银行通过其在进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亦称“汇付”。国际结算支付方式之一。付款方通过第三者(一般是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主动将款项汇付给收款方的一种业务处理方式;
2、特点不同:汇付的特点是方便、安全、快捷。信用证方式的特点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3、流程不同;
4、分类不同:根据托收时是否向银行提交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托收时如果汇票不附任何货运单据,而只附有“非货运单据”(发票、垫付清单等),叫光票托收。这种结算方式多用于贸易的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的结算和非贸易结算等。跟单托收有两种情形: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和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在国际贸易中所讲的托收多指前一种。
普通汇款单这是市民最常用,也是市面上最常见的汇款方式。其优点在于,汇款金额比较大,市民现汇账户资金原路汇出不限金额,现钞账户或现钞汇款金额在5万美元以内,提供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就可以到银行直接办理。普通汇款一般3天时间即可到达对方账户内。
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委托人是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一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出口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人(债务人)收款。
付款人是银行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提示单据的对象。托收业务中的付款人,即商务合同中的买方或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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