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老宅当初父亲在世时办证写的是我的名字

我还有两个姐姐两个哥哥 近年父亲母亲都过世了没有写下遗嘱 现在哥哥姐姐他们还有份吗

你们家没有分家吗?分给谁的就是谁家的,女儿不参与娘家的分家,与分家有关的东西与她们无关,另外是财产才有可能是遗产,是父母的财产才有可能是遗产,不是财产以及不是父母财产肯定不是遗产。宅基地不是财产,她们也别争,政府有权力有职责有能力为宅基地确定一个使用家庭,别的家庭胡搅蛮缠也不管用追问

分家时这间宅子属于父亲,几年之后办证写父亲说给我写了我的名字但没有写下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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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5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所有法律、政策之间没有冲突矛盾,群众故意制造抵触没意思。这种情况直接以宅基地是谁家的,法律上房子就是谁家的,宅基地以现在的政府批准决定为准。“事实”上是谁家的房子有违土地法的规定,这种情形不存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