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老板说我签了,但又不给我看,我记得很清楚进厂的时候就签了一张入职表
入职表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式三份,你一份、工厂一份、劳动局一份
主要老板自己说的呀,不想做就走人,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要扣钱呢,在一点也没签劳动合同
就是说吗,没有合同打官司都打不赢,所以不想做只有认可让扣钱
不是只要能证明你是这个厂的员工就可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