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法有没有规定.夫妻一方得了重病.另一方不得提起法律诉讼离婚?

如题所述

我国婚姻法中并无明文规定:一方重病,另一方不得提起法律诉讼离婚。而只是规定: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08
没有这个说法,但是在离婚以前还要给对方治病和照顾的。目前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原则是“保障结婚自由,提倡谨慎离婚”。

离婚的方式其一是登记离婚即协议离婚,双方达成共识,有离婚的协议书的,只许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协议书,前往当事人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另外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是由于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或者有合意但是就财产分割没合意。需要法院判决的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法院判决离婚。通常这适用于调节无效而且财产分割等方面无法达成合意的夫妻。但我国的判决离婚有一定要求,①重婚②一方与他人同居③家庭暴力或虐待④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 符合以上要求的,法官基本会一次性就判决离婚。 其他以感情破裂为由的,实务中都会驳回第一次申请,然后隔半年再次申请离婚的,才予以批准。

因此,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当然没问题。如果是诉讼离婚,估计法院一次性不会批准的。要多好多次诉讼的准备。
第2个回答  2013-11-08
法律无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