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工地施工时间是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在对于在居民区施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除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夜间是不允许施工的。夜间指的是22:00时至次日6:00时。

PS:《环境噪声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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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3

夜间施工的具体规定是由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定的。

据本律师了解,其中有一个地方文件是这样规定:夜间施工作业时间调整为:夏季(5月—9月底)晚23:00时至次日6:00时,冬季(10月—次年4月底)晚22:00时至次日6:30时。

《环境噪声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拓展资料:

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

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参考:百度百科“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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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5

除开晚二十二点至早晨六点之外的时间可以施工。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_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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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3

《环境噪声防治法》第三十条,夜间施工是22:00至次日6:00,夜间施工有所限制,另一方面从6:00开始就是白天了,没有太大的限制了,白天的噪声不能超过70分贝。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拓展资料:

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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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06-23
   在对于在居民区施工,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除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夜间是不允许施工的。
  至于具体到夜间是几点,我国地域广大,各省和各省规定不同,一般来讲,22:00时至次日6:00时,这段时间内是严格禁止的。
  附:《环境噪声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