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需要施工单位提供规格型号吗?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合同中没有约定施工方提供甲供材的规格型号,只是要求施工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甲供材的进场时间,而且业主在合同中还回避了甲供材的保管费的问题,现在业主要求我们提供甲供材的规格型号,请问我们是否有这方面的义务,另外,现在业主变更很多,我担心如果我们提供了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后,万一设备发生变更后,业主可以把所有的责任推给我们施工方,说这些甲供材的规格型号都是施工方提供的,要求我们承担责任,还有一点我觉得如果我们提供规格型号给业主的话,应该收取适当的费用,至少采保费应该给我们的,请有过类似情况的给予释疑,谢谢大家乐,我的悬赏不多,请大家积极回答!!!

这种情况经常遇见,大部分是因为甲方造价、采购相关人员太懒或如你所说甲方规避风险而造成的。
施工方并没有提供甲供材规格型号及数量的义务,由于甲乙方甲方明显强势,为了工程的顺利进行,通常都由施工方提供相关清单,便于甲方询价。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可以在提交该部分清单时,在文字上予以明确;比如担心变更后承担所有责任,可在相关联系单上说明:依据某套图纸第几版、出图日期多少、相关变更第几号提供该部分清单,并注明该规格及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等等等等之类的文字。
关于采保费,可查阅当地的相关规定,如福建省就有如下规定:
设备采购保管费是指组织采购、验收和收发设备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采购保管费=(设备原价+运输费+装卸费+其他费用)×采购保管费率
设备采购保管费率为0.5%。由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采购保管费按以下比例计算:
⑴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并运至施工工地交货的,施工单位按采购保管费率的70%收取;
⑵建设单位付款订货、施工单位负责提运的,施工单位按采购保管费率的100%收取。 (闽建筑[2004]74号)
当然,仅提供设备、材料清单,不承担任何责任的话,也不该收取费用。
甲供材还需注意的是:结算时,甲供材是否作为规费及税金、利润的计价基数,福建省有明确规定:甲供材料是材料费的组成部份,应当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规费和税金的取费基数并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闽建价〔2004〕18号)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15
材料的规格型号设计上有,你按设计要求提就可以。如果发生变更那么也可以因设计变更的理由提出赔偿
第2个回答  2010-07-14
可以提供,提供有利于你们单位的设备型号,比如:你们的关系户等,不要怕变更,记得变更越多对施工方越有利,我是干甲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