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判离吗?

如题所述

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大多数都会判决离婚,也有部分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是依据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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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18
  你好.只能说实践中法院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但第二次起诉离婚时不一定必然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也不一定非的判离.法官在遇到一方坚持不肯离的情形之下,即使属于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也会慎重考虑是否判决离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8-18
没有一定这种说法,只能说离的几率大而已。如果有新证据就最好,证明感情破裂。
第3个回答  2014-08-18
不一定哦。
第4个回答  2014-08-18
法律规定,在一审六个月后起诉离婚。很大可能是会叛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