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地城市户口,在上海上班,一直是公司提供房屋居住,公司负担房租。现在公司提出“现在有新政策了,要交你的公积金了”,不再负担。请问,个人有权申请不用交公积金吗?请问,1.单位不给员工交公积金是一定是违法的吗(哪怕员工本人说不需要)?2.哪里能查到相关政策吗?
另:本人在老家有房子,也从来不准备在上海买房。
公积金可以不缴纳,但是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能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