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去年11月份应聘到一家投资公司上班,到今年4月份该公司因为涉嫌诈骗全部员工被公安机会抓了,一百多人全部关在看守所,37天后,一部份人已经发了逮捕通知书,还有一部份人放了,我朋友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什么消息都没有,只知道被关到拘留所里头去了,人也见不到。另在公司上班期间做到业务8、9仟元钱,提成只得几百块。他又是刚从学校毕业在正规人才市场找到的工作,事先并不知道公司是诈骗的。工作过程中不晓得他知不知道实情。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最坏会怎么处理?还有就是到现在公安机关还不给个说法是不是合法的?嫌疑人有哪些权力可以主张?
公司涉嫌诈骗,员工参与诈骗行为的,会按照其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如果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会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