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俪生的学术贡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无私有、却有‘专制’和奴隶状态”的“亚细亚国家”理论在中国,民国年间的社会史论战中“亚细亚方式”说就被判定为“托派理论”,1949年后很多人也为此遭厄运。加上与认同欧洲的俄国人不同,身处东方和亚洲的国人对贬义浓厚的“亚细亚方式”理论还容易产生另一层反感情绪:这个理论除了“托派异端”,似乎还有“殖民主义的西方偏见”之嫌(尽管在马克思那里“亚细亚”是个普遍性概念,并无专指亚洲之意)。于是在中国,“亚细亚方式”理论更是长期成为学术禁区,直到1990年后还发生过一场对它的“大批判”。
赵俪生是“亚细亚方式”之说在中国的热情弘扬者,这成为他被打成右派的一个潜在因
素赵俪生在1949年后的几次讨论中他都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最热情的弘扬者,这篇关于“亚细亚方式”最详尽的叙述是马克思1857-1858年手稿中的一节,而日知译本是流传很少的非正式译本。后来该手稿有刘潇然译本和中央编译局的《全集》第46卷本,但在1978年,这两个版本都尚未问世。赵后来被打成“右派”虽另有直接原因,但从当年批判“大右派赵俪生”的文字中可见,他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具有“不合时宜”的异端色彩,也是一个潜在因素。而当时的“古史分期”讨论中,赵先生他们主张的“魏晋封建说”之所以一直不是主流并屡被压制,也并非因为此说在实证上不如正统的“战国封建论”,而是由于此说在“古史分期”诸说中受“亚细亚方式”理论影响最大,言必称“共同体”,不如把“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当作头号“封建”标志的郭沫若一派更合乎“时宜”罢了。
作为一种价值取向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作为一种批判专制、倾向自由民主的思想资源今天并非没有它的价值。在这方面,后来的卡尔·奥古斯特·魏特夫把它曲解成一种以“治水”为起因的地理决定论概念,并用来专指“东方大河流域灌溉农业区”,这是不能成立的。尽管马克思也有关于水利灌溉的片言只语,但在逻辑上他明确地把“交换不发达”导致共同体对个人的控制这一点作为“亚细亚方式”的基本形成机制,并把它视为普遍存在的人类早期现象。俄国这个并无灌溉农业传统的地方经常被当时的马克思主义者视为“亚细亚式国家”就是旁证。即便在接受摩尔根影响后,前后期马克思,甚至到恩格斯,关于从共同体的人到个性化的人的基本历史哲学理念仍然是一以贯之。直到“前斯托雷平时代”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还以此作为马克思主义与民粹主义的分界,普列汉诺夫关于“剥削者的公社与被剥削者的个人”的名言即为明证。应当说,追求作为普世价值的自由,这种精神遗产的确不仅仅来自“右”边。 土地制度史是赵俪生学术成就的更重要的领域,在这一领域他耕耘了约20年。这既是先生“社会形态”研究的实证化,也是他农民问题研究的深化。“古史分期”脱开意识形态外衣实际上是社会经济史问题,赵先生在1950年代讨论时主要是讲理论,但那时起他就关心“食货”之学。被打成“右派”前,赵先生致力于研究农民战争史。遭厄运后发表文章困难了,反而使先生的研究向纵深发展。按赵先生用他那个时代话语的说法:“从研究爆发时期的阶级斗争深入到研究一般时期阶级关系的演变。”
中国传统食货之学从朝廷财政偏好出发注意田制(朝廷的土地管理)、赋役问题,而现代的“阶级斗争史观”喜欢强调民间的租佃、雇佣、奴隶等关系。从大范畴讲,赵先生无疑属于后者,但前面提
到的那种现实感与理论爱好,使他实际上更重视“超经济”关系而非民间的经济往来。因此他谈租佃、雇佣较少,而谈“田制”更多,在时间上则偏重于“田制”作用更大的宋以前,而略于宋以后。然而赵先生谈“田制”自然不同于传统的食货之学。他自谓:“我从事这个项目(按即土地制度史),也有我自己的特点。我是从中国古代土地公有和集体所有解体的不利落,土地私有制中夹杂着公社残余和国家权力的干预,来展开研究的。一句话,就是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角度来研究问题。”可见马克思的“亚细亚方式”理论对赵俪生的土地制度史研究也影响不小。赵俪生认为井田制是公社而非国有制,已不同于本来的“亚细亚”方式理论
而中国三代社会有明显的血缘族群色彩,按上述定义是很难说“农村公社”的,但如果说那是血缘性的氏族公社,三代似乎就成了“原始社会”,又与论者想强调的“阶级斗争”无法契合。当时以郭沫若为代表的主流学派为此干脆就不谈“公社”,只谈“国家”。通常都说三代是“奴隶主国家所有制”(有时又说“实质上是奴隶主私有制”),商鞅变法后则变成“地主私有制”。赵俪生因此批评道:“公社(Commune)这件事物,在先秦史和井田制中,是躲闪不开的,但郭老却说不能讲公社,讲公社就没有了奴隶社会;在北魏史和均田制中,公社已经不是躲闪不开的问题了,但唐长孺先生却说公社是均田农民之父,等等。这时,郭、唐是上古史、中古史的最高权威,我抖起胆来跟他们争辩。”在这里,先生所说的“公社”已经回避了“血缘”还是“地缘”的问题。而他认为井田制是“公社”而非“国有制”,则已经不同于把“土地国有”和“农村公社”视为二位一体的“亚细亚”理论。
赵俪生认为井田制是公社而非国有制,已不同于本来的“亚细亚”方式理论显然,赵先生重视理论但并不拘泥于理论。而由先生的研究可以引申出一些极重要的道理。 人们常说赵俪生是新中国史学中农民战争史这个领域的“拓荒者”。中国传统史学过去有过对某次“民变”的研究,例如李文治的《晚明民变》及罗尔纲等人关于太平天国的着作。至于系统性的农民战争史,虽然早在1933年中国就曾出现过托派学者薛农山与蔡雪村的两部农民战争史专着,但以后竟成绝响。以农民革命起家的中共主流,其早期史学家如郭沫若、范文澜、尚钺、侯外庐等先生都奇怪地对中国农民战争史不怎么感兴趣。1950年代初,赵俪生在山东大学最早开出“农民战争史”课程,1954年出版了新中国第一部农民战争史研究专着《中国农民战争史论文集》(与夫人高昭一合着),在此前后还发表了许多论文与小册子。这一时期赵先生形成的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范式,直到1980年代仍主导该领域。而后来农民战争史论争中有代表性的几位大家,如孙达人、孙祚民等,虽为论战对手,却同出自先生门下。直到先生在“反右”中蒙难,农战史研究被迫中断。后来他一直深以为憾,晚年还说:“农民战争史这个课题大有可为,……但时令不好,风雪来得骤,也像敦煌卷子《寡妇赋》中的两个名句,‘雹碎春红,霜凋夏绿’,一场农民战争史(研究)发展的美梦,就此烟消云散了。”进入1990年代后“农民战争史”研究迅速萧条,成为被遗忘的角落。而与此同时有关农民的各种现实问题却变得越来越尖锐。甚至出现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议论。改革前的史学歌颂造反,史书中但凡有“盗”、“贼”都被说成是“农民起义”。后来歌颂皇帝又成大潮,尤其是清史,自努尔哈赤以至乾隆,几乎有帝皆圣、无君不贤。可见,认识中国历史,甚至认识中国现实,“农民战争”史是绕不过去的关键。例如,今天一提到农民地权问题,许多人还是翻出过去的说法,什么“土地私有和买卖”是大乱之源,只有官府控制土地才是正道。因此重新认识这个问题非常重要。
突破“农民—地主阶级斗争”的套路
过去的“新史学”注意这个问题并不错。梁启超曾说:“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也。”倡导“国学”的人也许会觉得这话太尖刻,但旧史的确有太浓的帝王气应该是无疑的。现代史学提倡“总体的历史”、“普通人的历史”,这并非哪个意识形态专有的特点。
赵俪生在农民战争这个新史学领域有开创之功。后来新史学变成“官史学”,只讲“金花”不讲其他,讲“金花”又只用意识形态来图解。赵俪生当年研究农民战争史,是在当时的时代氛围下,使用了当时的话语,他本人也真诚地相信当时的理论。但是应该指出,实际上1930年代托派(托派并非“托匪”,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后学的一支,而且距离马克思的原意并不比斯大林更远)史学的两本农民战争史专着已经奠定了这套话语。而今天说赵先生是“农民战争史领域的拓荒者”,自然含有托派沉寂多年后赵先生他们重新开始这项研究之意,但更重要的是赵俪生当时的研究已经不限于“农民-地主阶级斗争”这个话题。他提出农民战争史研究中的“四个专题”是:
其一,是农民的身份,即不同时代中农民身份的差异。
其二是起义和国家机器的关系。
其三是农民起义和民族关系间的关系。
其四是宗教在起义中的作用。
这是过去的人们未曾提出的。赵俪生研究中断后,上述专题未能深入下去。但此后这些话题又不断地引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