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2月底,我租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东让我半年一交,我交了,并给了300块押金,也是违约金。签了合同的。当时她说:你不可以把房子转给别人住。但是,现在我要去外地工作了,房子还有两个月到期,我去找房东商量能不能提前退房,她说不可以。现在我打算将房子租给别人,但我怕这个会不会违反了合同什么的,房东发现了会不会去起诉我之类的。麻烦懂的朋友告诉我,我很急。